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

恋人の条件

条件其实只有一个,
只要可以和我一起散步,就好。


9 則留言:

  1. 知道靜靜的散步有多難嗎?
    想像五十年後還能并肩散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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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散步很好啊,多美的事兒。

    我的差不多罷,但貪心一點,除了散步,要可以包容我每天花五六小時念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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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是咯是咯,姜饼你是我的知音><

    很喜欢散步,住在SS2时偶尔早上去巴刹会带着散步的心情,
    沿途看树看花看晴朗的天空;傍晚若得空还会和丫丫去公园跑步顺道享受绿意。

    搬来17区之后,从星洲走去学校的路途车多灰层多就树不多,感觉只是在走路不是在散步,搬来17区一年,跑步也只有上学期去马大的那一次而已。

    我喜欢散步时,平静而喜悦的感觉。

    希望我将来的他,也能和我一起散散步,也能感受其中的喜悦^^

    p/s:我决定了。明早八点,去跑步,去散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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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建議你去看一本書~
    村上春樹的《關於跑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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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好好,最近忙,待我下乡回来就看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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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星洲那条大道,下雨的时候会变得很恐怖。行车驶过积水,会喷得你全身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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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那是一种幸福。祝妳幸福。=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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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一种寂静的享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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